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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6日電)內政部今天通過對經許可從事跨國婚姻媒合的團體建立評鑑機制,並將評鑑結果作為獎優汰劣的參考,替民眾權益把關;目前經許可從事跨國婚姻媒合團體有41個。 內政部部務會報下午通過「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」修正草案,將依法制作業程序,於近日發布施行。 內政部說,這次修正主要是配合現行實務作業需要,增訂對經許可從事跨國(境)婚姻媒合的團體建立評鑑機制,透過定期評鑑,以提升團體的專業能力及服務品質,並作為獎優汰劣及受媒合當事人選擇媒合團體的參考。 為方便公眾識別經許可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的團體,草案增訂團體可於許可服務地點設立招牌或看板,揭露團體全名及許可證號等資訊內容,但不得有任何招攬或引誘商業交易的文字或行為。 內政部提醒,未經移民署許可而從事跨國婚姻媒合者,依「入出國及移民法」將被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。10407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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